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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来源:工人日报)
本报讯 (记者张翀 通讯员楚仁轩)为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,深入贯彻落实“技能照亮前程”培训行动要求,湖北省人社厅新修订的《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于近期正式印发实施。新政策坚持突出就业导向,服务产业需求,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,推动培训跟着就业走、就业长在产业上,不断提升培训实效。
《办法》突出高质量培训、高质量就业的导向,建立培训补贴与就业挂钩的差异化补贴机制,对培训后实现就业创业的予以激励,帮助更多劳动者通过培训实现就业创业。具体为:培训后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,按补贴标准的50%拨付补贴;取得技能等级证书(含职业资格证书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)的,按补贴标准的100%拨付;实现就业创业的,按补贴标准的120%拨付。《办法》紧紧围绕湖北“51020”先进制造业和五大现代服务业产业需求设置补贴项目,补贴职业(工种)随行就市、动态调整。《办法》明确了项目化培训补贴标准有关内容,根据班级整体就业创业率建立“阶梯式”补贴标准,进一步提高项目化培训的就业贡献度。